北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啦!和北京积分落户咨询中心来北京婚假几天了解一下这一大波女性职工福利都有啥北京婚假几天,快为北京婚假几天你自己或老婆、女朋友收藏吧!
1、结婚可休10天假
在国家以前鼓励晚婚晚育时,北京规定“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现在,北京符合晚婚规定(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妻,可以享受10天婚假。
2、产假最长可休7个月
此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而最新《条例》规定,北京市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
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98天假期和北京本地的30天奖励假外,如果所在单位批准,产假最长休7个月,并不受一孩、二孩限制。
3、多胞胎或难产增加15天假
(1)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4、流产享受15至45天假
(1)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2)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不得降低怀孕员工工资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除外。
6、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
(1)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2)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7、生育津贴的支付比例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8、生育或流产医疗费用的支付
(1)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9、哺乳期的“优惠”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3)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10、再婚夫妻未共同生育便可申请
(1)如果再婚夫妻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2)如果再婚夫妻婚前已经有北京婚假几天了两个以上子女,但是婚后未共同生育,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孩子。
11、子女病残可再生育
(1)再婚夫妻按再生育政策生育的唯一共同子女有非遗传性病残,且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次要求生育一个子女。
(2)如果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也可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2、已获独生子女证的仍可领奖励
对于此前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凭证享受相关奖励和优待。其中包括,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岁止,每月可获得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
另外,独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每人可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于不履行有关规定的,相关部门还明确给予严厉的法律惩处。
比如,不让休98天产假的单位最高罚5000元。
总之,以上各项规定,老板胆敢违反,你可理直气壮地举报!!
举报途径一:
向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举报途径二:
向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投诉
举报途径三:
直接将用人单位诉至区人民法院
更多资讯请关注北京积分落户官方微信bjlh-advice!北京积分落户、人才引进免费咨询电话400-601-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