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雅安6月6日讯(郑水华 熊露静)6月3日,名山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了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告人谢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告人魏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韦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这是名山区法院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第一起因QQ诈骗引起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刑事案件。
被害人王某、张某某,雅安市某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太原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会计在QQ聊天软件上,被自称其 “儿女”和“老板”的人要求向指定账户汇款,共被骗取了钱款1649000元。被告人陈某某等四人在上家的指令下在异地分多次将骗取得来的赃款取出。由于陈某等四人均为外省人,犯罪行为地多为外省,诈骗的犯罪事实虽已查实但还涉及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他同案犯,因此名山区检察院以查证属实,证据确实充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名山区法院提起公诉。
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手段具有了更多样化的形式。本案系较为典型的网络犯罪。与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社会危害性严重等特点。不法分子通过欺骗或黑客手段获取受害人亲友的QQ号码、电话、邮箱等网上联络方式,冒充受害人亲友向其借钱等,有的甚至将受害人亲友的视频聊天录像播放给受害人观看,骗取受害人信任并诈取其钱财。科技的发展带来联络的便捷,多元的网络通讯科技加大了个人信息泄露的危险。针对亲友、老板等的汇款请求,应当在和他们取得电话联系确认后再进行,防止上当受骗,造成难以追回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