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示车险定损:点击
不少车主对自己选购车险定损的车险产品不很了解车险定损,以至于花了不少冤枉钱,这里给大家整理了一些车险误区,希望朋友们不再掉坑里~
误区1:交强险最高可赔12.2万元
常说的交强险12.2W元的限额是指:
只要被保险人有责任
(次责、同责、主责、全责)
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
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
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在无责的情况下
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
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
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也就是说
交强险的赔偿是按项目计算的
12.2W元的限额不是所有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
各个大类之间的限额不能混同
误区2:上了“全险”出险了就全赔
通常所谓的“全险”
就是包含了
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
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主要险种
很多车主根据字面理解
以为自己买了“全险”
其实在保险术语中
根本不存在这个词
商业保险改革后
车险有主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别
其中主险有4种:
1.机动车损失保险
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4.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附加险有11种:
1.玻璃单独破碎险
2.自燃损失险
3.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4.车身划痕损失险
5.发动机涉水损失险
6.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
7.车上货物责任险
8.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9.不计免赔率险
10.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11.指定修理厂险
即便是你投保了全部的车险和附加险
(共计15款)
也不能说是“全险”
因为还有很多种情况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误区3:任何损失保险都能赔
有些车主认为
只要投了保险
出现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付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首先驾驶者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
保险法定免赔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
驾驶员存在
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
或麻醉药品等造成的损失
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
先行垫付赔偿款项
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误区4:心存侥幸未续保
有些车主在交强险过期后忘了续保
也有些车主认为晚几天续保没关系
然而因为心存这样的侥幸
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如果在这段时间内
不幸发生交通事故
或者发生事故的驾驶人不是车主本人
车主和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
你也要在交强险12.2万元的限额内
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
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
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误区5: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
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
而是先找修理厂
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
说明其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先打122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之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
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误区6:定损、修理、理赔不分家
很多车主都认为
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
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
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
之所以要和修配厂联合定损
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
它要听取4S店的意见
4S店不能左右定损额度
保险公司会综合各方情况后
给出合理的定损额度
定损一旦完成
理赔额度也就基本确定了
至于如何修理已与保险公司无关
由车主和修配厂来决定
实际修车费用视车主要求
可能高于或低于定损额度
甚至修车地点也可能不是协助定损的厂家
误区7:委托修理厂理赔
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麻烦
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
就将理赔全权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
这样做虽然挺简单
但也存在不小的风险
一些规模小、资质差的修理厂
往往利用客户的信任
用便宜的零部件为客户修理
以高价的零部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这样修理厂就可以从中获取差价
这样做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
车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
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的记录
就算没有被保险公司发现
在续保时车主也会由于事故记录增多
而得不到费率上面的优惠
看了关于车险的几大误区,相信大家以后都会注意的。我们既然投保了车险,就要了解全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到心中有数,出险不慌。当然,保险也不是万能的,它只是保障我们的权益,想要做到真正的万无一失,最好的方法就是遵守交规、安全驾驶。
来源:FM996信阳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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