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下午晚婚假,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晚婚假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晚婚假正式取消。然而,一个大众化假期的舍弃,能是简单的“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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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该不该取消?应该。既然不提倡晚婚晚育,当然就不需要设置晚婚晚育假来进行政策鼓励晚婚假了,所以晚婚假取消也是必须的。
那么,晚婚假应该就是简单的“取消”吗?不应该。依据各地人口计生条例,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晚婚假。对于这样一个极为大众化的假期,十几天乃至一个月的休假福利,说没就没转瞬即逝,代之以并不明确的政策预期,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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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取消,对于人们假期福利的影响是很大的。本来当下的不少假期比如带薪休假等,按常理可以休,可人们担心一旦休晚婚假了就丢了饭碗丢了福利,担心强行休假会让领导不高兴,工作中穿小鞋,所以只好咬牙坚持。类似这样,本来假期就不“富裕”,再把晚婚假取消了,人们肯定会有相当多的不同意见。
晚婚假取消,对于国家晚婚晚育教育的忠实追随者来说,情感上是一种伤害。先前的国家政策和国家教科书,一律鼓励大众晚婚晚育,然而年龄大了还未结婚的大龄青年们,晚婚假取消无疑是当头一棒,会有被愚弄的感觉。因此这些,需要国家对晚婚假取消的缘由进行深入广泛宣传解释,让社会大众从心理上认识到并接受国家这一政策的调整,而不是简单的国家强制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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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才能做到惠国又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