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五一放假的通知》精神,2016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为:5月1日(星期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节假日期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从5月3日(星期二)起,省直机关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至12:00;午休12:00至13:30;下午13:30至17:30。市、区机关作息时间为:上午09:00至12:00;午休12:00至13:30;下午13:30至18:00。各企事业单位可自行安排作息时间。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